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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传闻

东方明珠“拉票”活动受阻

2005-07-25 10:16:17


    7月22日,东方明珠(600832.SH)停牌,等待从7月25日开始的网络投票。

  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却发生了一件意料不到的事情。

  “7月21日,东方明珠的公关公司与深圳某券商营业部老总沟通时,对方提出,如果由他们提供流通股股东资料,需要按客户持有股份数的5%收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说。

  据该位人士的说法,如果该营业部持仓量在100万股,则需要收取5万元费用。他同时表示,向东方明珠提出收费,并非首例。

  “该券商以前就操作过数例股改上市公司的索费事宜。”他说。

  记者在7月22日下午联络到东方明珠公关公司的负责人,他没有对此作出回应,只是反复强调说,“东方明珠一定没有支付过此类费用,而且没有做过任何违规之事。”

  东方明珠的辩白

  接近东方明珠高层的人士透露说,其财经公关公司起初确曾提出方案,通过拜访营业部,将持仓1万股以上的股东召集起来,就股改方案作一对一的交流。

  “不过,后来发现这样做很困难,因为券商一般都不愿意向我们提供流通股股东的资料和联系方式。”上述人士说,“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券商把资料拿过去,然后联系股东。”

  另外一个难点则是,即便是券商自身,虽然在交易系统上可以查询股东的详细资料,但实际寻找起来,也较为困难。

  有券商经纪业务负责人分析说,为了确保二批试点方案通过,不少券商及财经公关公司都在帮助股改公司联系股东“拉票”,但“拉票”仅限于免费性质。

  东方明珠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明秋在7月22日接到本报记者电话时也反问记者,“与流通股股东一对一沟通有什么错误吗?”

  沟通虽没有对错之分,但陷阱却不断涌现。

  “去深圳之前,东方明珠方面曾与深圳某营业部沟通,希望走访一下,并帮助东方明珠与投资者沟通。”上述接近东方明珠高层的人士说,“对方在电话中希望合作,并提出条件,说要付费才能做,并说以前操作过。”

  7月20日晚,东方明珠公关公司负责人抵达深圳。次日会见该券商营业部老总时,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据称,最初本来安排由其保荐人国泰君安出面,由其联系各大券商营业部,召集流通股股东召开投资者见面会。

  “但东方明珠方面认为,国泰君安是保荐人,自己人说自己如何好,不太好,所以至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召开过一次会议。”

  谁在违规

  国泰君安方面没有对此作出回应。

  据本报记者调查得知,该券商乃是一家国字头的券商,早前曾与东方明珠有过合作。

  对于该券商此前向哪些股改公司提出过索费要求,并已向那些公司收取过费用,由于多方缄默,本报尚未获知确切的名单。

  不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制的《证券账户注册说明书》,是投资者开立沪深股市交易账号时必须签订的。

  该份说明书的第九条规定:“登记公司及其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对证券账户持有人注册的开户资料保密,不得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但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否则,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登记公司及其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承担。”

  目前爆出的某券商营业部借股权分置改革之机,向股改公司索要费用之事,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代春律师认为,其一,它违背了上述《证券账户注册说明书》;其二,它构成了券商营业部对客户投资者的违约,正如银行对储户信息保密一样,券商必须为此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

  “如果有投资者掌握证据,发现券商将股东资料出售或泄漏给第三方,将有权提出起诉。”周代春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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