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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交所公告

深沪传真

深市公告摘要(2006.05.15 )

2006-05-15 09:24:25


( 000005 )ST 星 源:ST 星 源: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1、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373,949,62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3.8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50股的对价股份。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7,394,962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票的对价。 上述对价合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得4.8股,对价水平相当于每10股获得2.5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公司提起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作出相关法定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投资作如下特别承诺: (1)中国投资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中国投资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2)中国投资承诺为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止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权权属存在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对价安排应执行的股份。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当向中国投资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支付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票复牌后第一个交易日至偿还日为止代垫股份所获得的一切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票等),并取得中国投资的书面同意。 三、本次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2)本次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6月14日 (3)本次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2日-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13日、 14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9:30-6月14日 15:00中的任意时间。 四、本次改革A股股票停复牌安排 (1)公司A股股票自2006年5月10日起停牌,于5月2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于5月24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A股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3)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A股股票停牌。 
( 000037 )G 南 电:G 南 电: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G 南 电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2日召开,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6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授权事宜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0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酬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0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所报报酬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6年度境内境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 000046 )G 泛 海:G 泛 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6年5月12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受让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和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3、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4、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5、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权收购有关事宜的议案。
( 000060 )G 中 金:G 中 金: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因G 中 金近期将有重大信息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 15日9:30起停牌,待重大信息披露后复牌。 
( 000062 )深圳华强:深圳华强:股票简称变更

   深圳华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定于2006年5月15日恢复交易。从 2006年5月15日起,公司的股票简称由"深圳华强"变更为"G 华 强",公司股票代码"000062"保持不变。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当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自2006年5月16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 000066 )长城电脑:长城电脑:变更股票简称及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相关事项

   一、变更股票简称 长城电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15日恢复交易,从2006年 5月1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长城电脑"变更为"G 长 城",股票代码"000066"保持不变。 二、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相关事项 2006年5月15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已划入公司流通股股东的账户。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6年 5月16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 000506 )*ST 东泰:*ST 东泰:停牌公告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ST 东泰存在重大重组意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对有关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并与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为避免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15日起停牌。待查明情况后及时公告,再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 000570 )苏常柴A:苏常柴A: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获得流通权向A股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A股获付2.8股,执行对价股份总数为31,087,155股。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相关法定承诺为: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苏常柴A股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在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情况下,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日 2、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6月9日 3、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7日~2006年6月9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7日~6月9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7日9:30至2006年6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A股流通股自2006年4月24日起停牌,2006年5月15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A股流通股最晚于2006年5月25日复牌,2006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 24日期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5月24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A股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A股流通股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5月24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A股流通股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特殊原因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A股流通股停牌。 
( 000578 )*ST 数码:*ST 数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T 数码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经咨询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公司无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000594 )G 宏 峰:G 宏 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G 宏 峰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 公司说明如下: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咨询主要股东及公司管理层,近期没有重大事项披露。 
( 000596 )*ST古井A:*ST 古井: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ST 古井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ST古井A"和"*ST古井B"于2006年5月15日临时停牌一天,自2006 年5月1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票简称分别由"*ST古井A"和"*ST古井B"改为"ST古井A"和"ST古井B"; 二、公司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股票代码不变。 
( 000605 )四环药业:四环药业: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5股。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执行对价安排,换取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相当于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3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06年6月5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 2006年6月14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2006年6月12-14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15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5 月2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5月24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5月24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 000635 )G 英力特:G 英力特: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澄清公告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G 英力特从事单晶硅、多晶硅产品的生产、开发,公司现就该事项澄清如下: 一、公司目前没有从事单晶硅、多晶硅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没有计划从事该方面的工作,也没有和任何单位签署该方面的任何协议; 二、公司位于宁夏石嘴山市,该地区有一定储量的硅石资源,属国家所有; 三、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仍然是电石及其系列延伸产品、聚氯乙烯、烧碱及其系列延伸产品、活性炭、石灰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 四、公司目前拟开工建设20万吨PVC、17万吨烧碱技改项目的一期10万吨PVC、9万吨烧碱项目。 
( 000655 )*ST 华陶:*ST 华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公司董事会经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继续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公告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 000655 )*ST 华陶:*ST 华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ST 华陶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公司董事会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继续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公告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 000657 )中钨高新:中钨高新: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中钨高新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对此公司董事会特作如下说明: 1、公司于2006年5月10日披露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潜在股东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管理层,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000690 )G 宝丽华:G 宝丽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G 宝丽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6年5月12日召开,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经董事长宁远喜先生提议,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GUANGDONG BAOLIHUA NEW ENERGY STOCK CO ., LTD",公司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不变。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经董事长宁远喜先生提议,公司定于2006年5月30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布)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须提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000715 )中兴商业:中兴商业: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5股的股份。实现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流通权,转为流通股。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均作出法定最低承诺。 2、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 “本承诺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上述“受让人”系指采取协议方式受让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民事主体。 3、潜在股东中信资本关于公司股改的承诺: 鉴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资本于2005年12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信资本成为公司潜在股东,为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中信资本出具了《关于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宜的同意函》及《承诺函》: (1)“我公司现同意中信信托签署附件所列的中兴商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法律文件,参加中兴商业拟实施的股权分置改革。”。 (2)“在中兴商业相关股东会议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后,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兴商业董事会,落实改革方案,按照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6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6月14日下午14:00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2日—2006年6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 14日每日9:30— 11:30、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9:30至2006年 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将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5月15日起停牌,最晚于5月1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将在2006年5月18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次日复牌。 3、如果公司未能在2006年5月18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次日复牌。 4、公司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 000723 )天宇电气:天宇电气: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天宇电气非流通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现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公告文件。 
( 000726 )鲁 泰A:鲁 泰 A: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2006年5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000751 )G 锌 业:G 锌 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提示性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2006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属于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公告: 经向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咨询,截止公告之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000762 )G 藏矿业:G 藏矿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G 藏矿业股票连续三天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达到涨幅限制。 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和经营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 000780 )G 草原发:G 草原发:未能及时刊登股票异常波动公告的停牌公告

   G 草原发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依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目前公司正在对有关事项进一步核实,公司尚无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刊登股票异常波动公告,特申请公司股票5月15日停牌一天。 
( 000809 )中汇医药:中汇医药: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直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以换取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即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每10 股流通股给付2.3股股票对价,共给付805万股股票给全体流通股股东。 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全部获得流通权并按本说明书"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逐渐上市流通,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同意按中汇医药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执行对价安排;除已经发生的外,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执行对价安排部分的股份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3、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公司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本公司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恪守诚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利用中汇医药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5、迈特医药承诺:通过股权转让所获得的原川纺集团全部持有的中汇医药的非流通股后,对该部分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中汇医药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迈特医药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同时,也承接原川纺集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享有的权利。 6、持有5%以上股份的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中汇医药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7、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权协议转让给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的行为正在进行之中,该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承诺:同意中汇医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股权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履行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原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对中汇医药股权分置改革所做的承诺和享有的权利。 8、为使中汇医药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先行代为垫付应由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应执行的对价安排,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与成都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垫付对价安排的协议书》。代为垫付后,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所持有的中汇医药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成都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其同意。 迈特医药承诺先行代为垫付应由成都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执行的对价安排,迈特医药与成都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签署了《垫付对价安排的协议书》。代为垫付后,成都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迈特医药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其同意。 迈特医药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前,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如果出现无法支付对价的情形,则由迈特医药代其支付对价。代为垫付后,该部分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迈特医药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其同意。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9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6月19日14:00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5日- 6月19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5月8日起停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其摘要于2006年5月15日公告。公司申请最晚于2006年5月2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将在2006年5月24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的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未能在2006年5月24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刊登相关公告。 4、公司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 000830 )G 鲁 西:G 鲁 西: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建项目开工建设的公告

   G 鲁 西控股子公司宁夏鲁西化工化肥有限公司新上6万吨/年磷酸二铵项目、聊城第四化肥厂、聊城第五化肥厂各新上20万吨/年复合肥项目近期己开工建设。上述新建项目共计总投资5600万元,预计今年11月项目建设完工。项目投产后,每年将会新增销售收入82000万元,对公司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 000850 )G 华 茂:G 华 茂: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提示性公告

   G 华 茂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 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和管理层,截止公告之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000900 )现代投资:现代投资: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代投资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委托的保荐机构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相关事项做出安排。公司已于2006年5月8日进入股改程序,公司股票开始停牌。目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在上报湖南省国资委审批中,在此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 000910 )大亚科技:大亚科技:股票简称变更

   大亚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15日恢复交易,从2006 年5月1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大亚科技”变更为“G 大 亚”,公司股票代码“000910”保持不变。 2006年5月15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自 2006年5月16日开始,公司股票恢复正常。
( 000911 )南宁糖业:南宁糖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3股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5月16日; 3、复牌日:2006年5月17日,该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自2006年5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南 糖",股票代码000911保持不变。 5、自2006年5月18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 000929 )兰州黄河:兰州黄河: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兰州黄河非流通股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北京首都机场商贸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等已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现公司董事会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 000960 )G 锡 业:G 锡 业:关于未能及时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停牌公告

   公司A股股票2006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由于公司尚无法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特申请公司股票2006年5月15日停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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